精要重点 遗嘱是避免法定继承常用有效的基础法律工具,容易产生纠纷,但不可缺少,有全部财富“兜底”传承的功能!
继承权公证和继承程序较为繁琐,充满风险,对于中高产家庭财富传承,遗嘱难以避免纠纷,不是最合适的方案。
财富的继承方式一般分为四种: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继承开始后,遗赠扶养协议优先于遗嘱继承、遗赠,而遗嘱继承、遗赠优先于法定继承。赠与工具在财富继承中通常用来替代遗嘱,特别在遗产税存在或较高而赠与税较低或有优惠政策时,财富传承人通常选择生前赠与给被继承人或直系亲属。
王先生是江苏企业家,有两段婚姻,和前妻生了一个长女,后娶了一个年轻太太鸿女孩生了两个儿子。富豪有严重的“三高”慢性病和冠心病,为做好家庭财富传承安排委托资深律师,在严格程序和录音录像辅助下立了一份有效的遗嘱并做了公证,律师作为遗嘱管理和执行人,但在此之前王先生没有认真听取家人的想法和诉求。王先生一年半后逝世了,举办丧礼后在律师组织下,王先生亲人开了一个家庭会议,律师当场宣读了遗嘱。遗嘱的分配是公平合理的,给父母、大女儿、现任妻子、两个小儿子都有足额的分配,还照顾到同母异父的妹妹。但没有考虑人性的复杂,没有设置惩罚机制和内部纠纷协调机制,遗嘱没有设计成生前信托或遗嘱信托。
在律师宣读完遗嘱,前妻和长女主张遗嘱是假的,长女认为自己分配少了,且没有分配到公司股权。当然这个时候遗嘱的真实与否并不重要。现任妻子拿着公证遗嘱跑到了房产登记中心要求办理上海两套房产的变更,因房产中有王先生遗产份额且存在争议而被拒绝,被告知要先做继承权公证。现任妻子又去了银行和保险机构,拿着公证遗嘱要求做财产分配,均被拒绝。
现任太太鸿女孩不得已向律师付费咨询,什么是“继承权公证”。获知大概程序,先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公证员要把所有的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都叫到现场,同一时刻同一地点做继承权公证。很显然长女不同意,这个继承权公证就做不下来,而前妻可以此为条件要求谈判并获得部分王先生的遗产,至于什么理由也已经不重要,她是长女他妈。前妻和长女狮子大开口,双方谈不拢,后来现任太太和两个儿子作为原告,将王先生父母、王先生妹妹和长女列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这个官司打完一审又打二审,打完二审还申请了再审,前后一共打了整四年,最后确认了遗嘱效力,所有继承人可以通过生效的判决办理遗产分配了。王先生名下的资产都将被冻结不能使用,期间律师费、诉讼费花了200多万无法从遗产中支出。期间王先生的母亲过世了,公司经营不善濒临倒闭,鸿小姐独自带着两个孩子和部分财产不得不改嫁给了隔壁老王,王先生父亲对鸿女士也产生了强烈的不满。
许*庐是中国著名的文化名人,他在去世前留下了一份详细的遗嘱,明确了财产和艺术品的分配方式。画家许*庐的遗嘱传承方案经历了漫长的家人之间诉讼和纷争,因为意外发现的一张合影照片中背景为该遗嘱,最终被司法确认为有效遗嘱。许*庐的主要主要遗产文物、书画、房产和股票等,由他的两个儿子分别继承了其中的一半,同时将部分自己珍藏的书画和文物捐赠给了故宫博物院和北京大学等公共机构。其遗嘱传承过程充满危机,但最后不仅保证了家族财产的合法传承,也为公共文化事业做出了贡献,体现了遗嘱在传承实务中的作用,也付出了极大的代价。这是一个典型的方案选择较为失败,但传承目的成功实现的案例,说明方案设计的重要性。